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獨身老人「結而不婚」 期待更多關愛

獨身老人「結而不婚」 期待更多關愛
2013/10/14
【新華社】 老年相親會上,75歲的陳明奇和69歲的範紅娟一見鍾情,認識不到一週,就搬到一塊生活。相處兩年多,兩人情投意合,但是一直沒領結婚證。 「黃昏戀不領結婚證的很多。」他們的媒人、山西省太原市67歲的公益紅娘梁建明說,她牽線成功的20多對60歲以上的單身老人中,領結婚證的只有三、五對。 13日是中國傳統節日重陽節,也是中國第一個「老年節」。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結而不婚」在中國獨身老人中並不少見。 鄭州大學心理學系教授王宇中表示,相對於年輕人,獨身老人的戀愛和婚姻程序是「倒置」的,這种先注重生活上相互照料再逐漸培養感情的婚戀結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結而不婚」的現實。 「過得行就搭夥過下去,過不行就分手,老年人的婚戀心態讓他們覺得辦個結婚證,事情就麻煩了。」王宇中說,靈活的結合方式留下了自由空間,也減弱了相互之間的約束力。 「另外,那些與已故原配感情深的老年人,考慮到去世後想和原配合葬,在情感上更不願意辦理結婚證,只想活著時找個生活上相互照顧的人。」梁建明說。 除了老人自己主動選擇「走婚」外,子女對老人感情的干涉,子女在贍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的矛盾也是造成老年人搭夥過日子的重要原因。 梁建明表示,黃昏戀中有一個奇怪現象,經濟條件較好的獨身老人找個伴容易,但領結婚證難。不少子女同意他們生活上相互照料,但反對領結婚證。老人拗不過,只好作罷。 然而,老年人「走婚」潛在的風險不少。山西黃河律師事務所謝樂律師說,婚姻制度保障男女雙方在婚姻中地位平等、相互忠實、相互扶助等,而未經登記的同居則不受法律保護。一旦一方老人生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不照顧一走了之;或者一方找「婚外情」等情況出現,弱勢方的權利就沒有任何保障。 陳素英談起自己失敗的相親經歷又羞又惱。她告訴記者,在相親會上認識了一位「老帥哥」,男方提出搭夥過日子但不結婚。陳素英當時覺得這樣挺省事,就同意了。不料同居一年後,對方沒有信就「走了」,從此音訊全無。 中國「銀發浪潮」正來襲。《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2013)》顯示,目前,中國80歲以上老年人和65歲以上空巢老年人分別為1900萬和4150萬,2015年末將分別達到2400萬和5100萬,約佔老年人口的1/10和1/4。 今年重陽節前,中國著名婚戀交友平臺世紀佳緣發佈的「黃昏戀」狀況調查報告顯示,34.19%的中老年人仍有對性的渴望和追求,29.61%的中老年人感到孤獨,需要愛情的滋潤。 值得欣慰的是,調查顯示,近七成子女支持尊重「黃昏戀」,40.69%的子女支持父母找伴侶並主動幫忙找,26.12%的子女尊重父母交友的意願。 「妻子走了快三年,兩個女兒都在美國留學,自己一天三頓都買著吃。」57歲的郭明說,想找個貼心人說說話,遇到事情有人可商量,生病時有個知冷知熱的老伴,成了他現在最大的夢想。 梁建明說,老年人是弱勢群體,他們的婚姻只有受到法律保護,晚年生活才會更安穩。子女應該以開放的心態對待,可以給予善意提醒,但絕不能怕自己繼承的財產減少,以親情逼迫老人放棄愛情。 謝樂表示,既想領結婚證保障權利,又想避免財產糾紛,打消各自子女、親屬的顧慮,在法律上是有解決辦法的。根據婚姻法,想要結婚的老年人雙方只需做個書面的約定即可。 謝樂說,中國法律在繼承方面規定了遺囑繼承形式,在必要時候老年人也可以提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在一定程度上也相當於給自己的親屬、子女吃了一顆定心丸,從而使他們更容易接受老年人的婚姻。 【2012-10-14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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