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陸記者遭捕 「新快報」頭版嗆聲

陸記者遭捕 「新快報」頭版嗆聲
大陸新快報記者被控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罪遭捕,新快報今天在頭版刊登斗大的「請放人」三字。
圖/取自網路
繼「新快報」記者劉虎涉嫌誹謗罪被批捕後,新快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上周五在廣州被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警察帶走,被控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罪刑拘。新快報今天在頭版用三分之一篇幅,以斗大的三個字「請放人」,要求放人。 報導說,各位讀者,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然後就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我們要吶喊,請放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接著是一篇聲明性質的評論員文章,文章說,我們很想抽自己兩耳光。因為我們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導,就不會有問題。如果台底下的隱忍和努力,能換回來一個活潑潑的同事,是值得的。但這樣做很懦弱,很自私,很可恥。
今天這樣的行動,十分罕見,新快報是廣東羊城晚報集團底下的一個省級大報,在廣州市是三份主要日報之一。以頭版報導援救自己的記者,算是一項歷史新猷。文章看似委屈,其實是嘲諷。
文章說,我們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評報導,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
陳永洲在去年9月到今年6月,發表15篇揭發中聯重科虛報利潤、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的報導。6月7日,陳永洲向港交所及證監會遞交了,針對中聯重科的舉報信及造假證據,又向中國證監會遞交相關文件。
7月初,中聯重科董事長秘書高輝指新快報記者屢作負面報道,是受幕後黑手操控的有償新聞,新快報以誹謗罪,控告中聯重科及高輝,但高輝未應訴。
先前已有記者遭捕
今年8月新快報記者劉虎,疑似因為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貪污,被北京警方帶走,後以誹謗罪拘捕,現面臨訴訟。
【2013/10/2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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